被毒蛇咬傷后,其中毒程度取決于進人體內的蛇毒量,中毒量大者,血清用量應大;進入蛇毒量小,可能無癥狀,不治療也無礙。進入體內蛇毒量的大小又和蛇的大小有關。筆者對不同季節和蛇體大小作了排毒量試驗。
1.毒蛇的排毒量
我們在上海花木公司的支持下,對不同時期收購的蝮蛇取毒,并測定其干重、濕重及毒力,結果見表17—6和表17—7。
表17—6蝮蛇在不同時期的排毒量及毒力

表17—7特大蝮蛇排毒量

表17—6可見蝮蛇平均排毒量為29.4 mg干重,與文獻報道的25 mg接近。毒力(I-1)50)為(11.90±2.71)峭,各時期的毒力無明顯差異,蛇毒的含水量為70%左右。從表17—7可見,特別大的蝮蛇排毒量遠超過一般平均大小的蝮蛇。就是大蛇之間差異也很大,2號蝮蛇的排毒量是6號蝮蛇的2.6倍。我們來用最小蝮蛇的排毒量試驗,因為最小和較大蝮蛇的排毒量可能有10倍之差,臨床在治療病人時應視蛇傷中毒嚴重與否考慮抗血清的用量,特別嚴重的病人,進人體內的蛇毒可能是數倍的死亡劑量,故抗蛇毒血清也應成倍增加。但一次眭注射抗血清不是越多越好,對這種嚴重病例應加大抗血清用藥,但應分次給藥。
2.抗血清用量與接受治療時有關
筆者曾用動物以不同中毒劑量、不同時間接受抗蛇毒血清治療,分析與劑量的關系,結果見表17—8和表17—9。
表17_8蝮蛇抗蛇毒血清對不同中毒劑量與不同時間治療的關系

表17-8的結果表明,小鼠3和4組同樣中毒100斗g劑量,10 min接受抗血清治療者,全救活,延誤10 min治療,5只小鼠中死亡1只,當中毒劑量增加至200¨g,只要及時,即10min內接受足夠劑量抗血清治療(330 IU),仍可救活,延誤了10 min,即使增加5倍或10倍的抗血清量,小鼠仍不能被救活。本實驗小鼠的較高中毒劑量是小鼠絕對致死劑量的7倍,只要在救治時間內,給足夠劑量的抗血清,小鼠仍能全被救活。
我們利用銀環蛇抗血清做實驗,也說明治療時間是關鍵。結果見表17—9。
表17-9銀環蛇抗蛇毒血清對豚鼠中毒后不同時間的治療關系

+腹腔注射 ··腳肢靜脈注射
表17-9實驗說明延誤治療時間有限度,中毒5 min使用抗血清65 IU可以避免動物死12;20min接受治療,同樣使用65IU血清,由于延誤了治療時間,蛇毒與組織器官已結合,65IU血清不能將蛇毒從組織中清除出來。有趣的是增大劑量至10倍,能將蛇毒從組織中釋放出來,免致動物死亡。表明雖延誤了治療時間,但蛇毒與組織器官的結合不太牢固,組織尚未達到不可逆轉的病變,仍可將蛇毒從組織中釋放出來使之中和,使動物獲救。但40 min后接受治療,由于延誤時間太長,蛇毒與組織結合達到不可逆轉的程度,組織器官已遭破壞,所以再增加抗血清劑量已屬浪費,動物必死無疑。因此,在臨床上治療被銀環蛇咬傷,已出現呼吸衰竭的病人,應加大抗蛇毒血清用量,維持其呼吸,病人仍可獲救。總之,抗蛇毒血清的使用,應越早越好。
3.使用方法
抗蛇毒血清是馬血清蛋白,分子量很大,尤其是過敏體質,血清反應較多,必須皮試陰性方可使用。目前使用說明書介紹方法既花時間又不完全正確。對假陽性、假陰性判斷困難。對于蛇傷,尤其是嚴重病例,必須使用抗蛇毒血清。無錫市崇安人民醫院、海寧市人民醫院等,均不做皮試,采用稀釋滴注法。即先肌注抗敏藥物或直接將抗敏藥物和抗血清一起加入鹽水中稀釋,然后靜脈點滴,每分鐘15。18滴,15 min若無反應,可逐漸加快,直至正常速度。若有反應,停止點滴,待無反應后繼續點滴。據說此法可減少反應,簡化了護理工作。抗蛇毒血清已使用30多年了,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,修改一下使用說明書,這對推廣擴大抗蛇毒血清的使用將起到一定作用。
4.血清反應
蛇毒血清是大分子的異體蛋白質,任何異體蛋白質均具抗原性,特別是過敏體質,初次接觸抗蛇毒血清,相當于接受了抗原接種,體內產生相應的親細胞抗體(IgE),并吸附于皮膚、呼吸道或消化道黏膜、毛細血管周圍的肥大細胞和血液中嗜堿性粒細胞表面,而使機體處于致敏狀態,可維持半年至一年,當再次接觸同一過敏原時,過敏原即與IgE(細胞表面)結合,促使產生一系列生物介質,如環磷酸腺苷減少,釋放組胺、緩激肽等介質。這些活性物質可作用于皮膚,出現紅腫、麻疹,發生在呼吸道則出現流涕、打噴嚏、哮喘、呼吸困難等;發生在消化道,則出現嘔吐、腹瀉、腹痛等。這類反應特點是發生快、消失也快。多在注射后30min內出現反應,表現為煩躁不安、鼻喉發癢、嘔吐、呼吸困難、血壓下降、出冷汗等。多數病人在數分鐘內癥狀消失,逐漸恢復正常,少數病人會發生休克,甚至死亡。一旦發生過敏反應,立即注射抗敏藥物,可很快恢復正常,并無危險。
另一類是血清病,機理是由抗原抗體復合物引起,故又稱免疫復合物,多數是反復使用了馬血清制品引起,或多次被同一種毒蛇咬傷。這些血清蛋白及蛇毒蛋白均是抗原物質,致使機體產生“抗抗體”,反復刺激后在機體內產生大量抗體,一旦再與馬血清或蛇毒中和,均會產生抗原抗體復合物,當抗體量大于抗原量或兩者適合,便形成不溶性的大分子復合物,這些復合物的相對分子質量往往大于百萬,不易被巨噬細胞吞噬,也不能通過腎小球排出體外。存留于血液中的復合物,沉淀于毛細血管基底膜或其間隙,然后通過激活補體,產生過敏毒素,使肥大細胞釋放組胺等介質,引起血管通透性增加,產生水腫,引起中性白細胞積聚并釋放其溶酶體內各種酶,引起炎癥反應,使血管基底膜及鄰近組織損傷壞死。此外,還激活凝血酶機制,形成微血栓,引起局部缺血或出血。
筆者從浙江蘭溪澤基蛇場童醫生處了解到有血清反應的一些資料。該蛇場每年收治蛇傷病人100多例,從198 1年起使用抗蛇毒血清至1995年,均采用靜脈推注法,不但快捷方便,效果也好,雖有過敏反應發生,只需簡單處理即可。但從1995年至今,過敏反應有不斷增加的趨勢,不敢再用靜推法,而采用點滴法。方法是:點滴前先注射抗過敏藥物。在使用過程中,皮試判斷不了陰性或陽性,如皮試陰性照樣發生過敏,陽性者不一定發生過敏。這給抗蛇毒血清的使用帶來一大問題。另一問題是以前很少發生延緩型血清反應,即使發生,稍加處理(治療),并無危險。據童醫生統計,延緩型過敏反應在2004年為14.6%,概率相當高,這可能與抗血清質量有關。現述兩病例于下:
病例一:錢××,女,50歲,浙江蘭溪女埠鎮何下莊村人。2003年9月14日上午7時,被蝮蛇咬傷右下肢腳背內側,中等中毒程度,靜脈點滴6 000 Iu抗蛇毒血清,1周后痊愈出院。使用抗蛇毒血清第八天出現皮疹,去村醫療室治療,第九天病情加重,送市人民醫院搶救,癥狀仍難以控制,病人出現呼吸困難,十分疼痛,經l周搶救才痊愈出院,花費不菲。
病例二:潘××,男,57歲,浙江蘭溪建設鄉上村人。2003年9月15日上午8時,被蝮蛇咬傷左腳踝部,中毒程度較重,立即靜脈推注抗蛇毒血清6 000 Iu,用藥后發生過敏反應休克,經用腎上腺素皮注后恢復。血清使用10d后出現皮疹,患者當時沒重視,晚上8時,癥狀進一步加重,鑒于前一病例的情況,童醫生建議急送市醫院搶救,從開始搶救到第四天,該用的藥全用了,患者癥狀仍不能控制,醫生稱從未見過如此嚴重的病例,要求轉上級醫院搶救,家屬不同意,后經繼續搶救,才逐步得到控制。住院1周后出院。
以上兩病例說明使用抗蛇毒血清出現的延緩型血清反應不可小視。該反應當屬藥物不良反應,醫生使用抗蛇毒血清并無過錯責任。




